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的推选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297

各相关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通过寻找广大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公众心目中可亲、可敬、可爱的“最美教师”,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教师典范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真诚奉献、阳光美丽、真实感人的大美形象,唱响新时期教师立德树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及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

一、推选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育工作者,以一线教师为主。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师专业素养,在广大师生中享有较好的评价和声誉,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成为当代上海教师职业群体追求真、善、美的精神风貌缩影,特色明显、事迹感人、言行动人,能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爱岗敬业,品德高尚。(2)认真教学,严谨治学。(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4)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二、推选名额

学校共推荐1名市最美教师候选人,报送主办单位评选。

三、推选流程

  1.确定初评候选名单。根据2017年“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活动的指导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展现新时代上海教师的道德和精神风采。2017年获评校级或经学校推荐至上级单位参加师德类奖项评选的教师列为初评候选人。

  2.评审小组评选。于1128日(周二)上午9:00召集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初评候选名单中评选产生学校最美教师候选人1名。

  3.校内公示。宣传部根据评审小组评选结果,将学校最美教师候选人名单于1128-122日公示五天。

  4.学校党委会审核。124日(周一)上午,宣传部将评审小组评选情况及公示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核,确定学校最美教师正式候选人1名。

  5.报送主办单位评选。学校准备候选人材料,于12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组委会,由专家进行评审。

最终,“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组委会将评选出10名“上海市最美教师”和10名“上海市最美教师”提名。


  附件:

    附件1:2017-11-21关于开展“上海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2017年“上海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