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上海教卫工作党委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上海健康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3   浏览次数:1143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好人好事,有力促进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学习宣传推荐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215号)要求,校精神文明办公室组织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全校在职和离退休的师生员工、医务工作者均属推荐范围。重点关注基层、一线工作者。重点关注基层、一线群众,重点关心妇女、老龄、残疾、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

(一)总体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在当年度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积极作用的好人好事。

(二)其他条件

1.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好人好事。

2.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

3.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社会信誉和良好守信形象的好人好事。

4.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好人好事。

5.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的好人好事。

三、推荐方法和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宣传发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基层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件好人好事(含个人和集体)。2020年入选中国好人榜,荣获国家、市级相关荣誉称号,全国、市级媒体报道情况等要素,将作为重要参考。

 2)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面认真筛查核实(包括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候选人事迹等),推荐提出候选名单。校文明办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送市教卫工作党委文明办参加评选活动。经市教卫工作党委文明办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评选,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委讨论通过,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后,遴选出2020年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的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并择优推荐上海市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3)为了保证好人好事评选的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推荐时须交字数300字以内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另附1000字以上详细文字材料及媒体报道情况链接(生活照、视频入选后另行通知)。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主要人员的具体事迹,集体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集体的基本情况和具体事迹。

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请在317日周三12点前将电子稿(WORD稿)发送到校文明办邮箱jkyxywmb@126.con

2、请在317日周三16点前将纸质稿一份,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送北苑一号楼803校文明办办公室。

3、校文明办组织评审并按要求318日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上报市教卫工作党委。

  联系人:解晓峰、李娟娟65881793


20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docx


上海健康医学院精神文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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