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切实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暂行办法》(沪健院委宣(2015)1号)和《上海健康医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沪健医委宣(2016)56号)要求,本学期将继续在二级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学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制定并落实好本单位政治学习制度、学期计划,做好学期总结。
(1)学期初,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暂行办法》(沪健院委宣(2015)1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管理。
(2)学期初,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围绕学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沪健医宣〔2017〕3号)的指导思想、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和总体安排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及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活动形式、时间安排、预期效果等方面制定本班组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
(3)学期末,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本学期初制定的政治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主题、学习内容、活动形式、实际效果、典型案例、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稿。
2、按照学习计划,紧紧围绕学习主题,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要注重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政治学习,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全校性集中学习。同时,根据本班组计划主动安排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每次学习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2)政治学习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有报道。
(3)若组织观看电影、外出参观、开展实践活动,请各班组在活动前制定好活动主题、撰写策划方案,请注意不能购买电影券或卡。活动结束后各班组可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发表观后感等方式巩固学习效果,做好总结、记录及宣传报道工作。
(4)政治学习的开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评比、“学习型班组”、“学习积极分子”创建及评选活动、校院两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合理使用经费,指定专人做好报销工作。
(1)每学期初,宣传部按照核对名单后各班组政治学习实际人数,下拨50元/人/学期的经费额度,专门用于各班组政治学习。
(2)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公务卡管理办法以及学习经费情况合理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食品、餐费、办公用品,购买交通卡以及出租车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本学期政治学习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请在此日期前完成本学期政治学习和报销。
(3)请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一位政治学习报销专员(见附件),与宣传部对接报销事宜,报销票据须由经办人及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至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904室审核签字。审核签字请提前1天预约,联系人:顾斐雯;联系方式:65881793。
建立、完善政治学习档案,注意过程管理和资料积累,及时、完整填写《政治学习记录册》。
请各班组在学习中注意工作总结、资料积累,并将学习计划、学习总结以及每一次的学习考勤、学习内容等记录在《政治学习记录册》上(含全校性集中学习),学期结束报宣传部审核。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政治学习报销专员名单》
党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8日
附件.docx